政府补助扶持资金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双软认定办理、人才认定、知识产权贯标申请服务专业平台!

中国中小企业综合辅导咨询服务网

高新认定 政府扶持 双软认证 人才认定 专利申请 企业综合辅导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新闻 >

高新技术产业的全球发展经验

2018-12-10 14:42 知天下咨询集团

  世界各国为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依托自身的政治体制、经济实力和文化传统,采用了不同的发展模式。从管理主体视角来看,当前全球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可以分为两大模式:

  一是以市场为主导,政府宏观调控为辅的发展模式。

  该模式以自由竞争为主,注重通过市场手段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政府一般不直接参与产业的发展,而是通过制定各种政策法规,签订科研合同和采购合同等方式对高技术产业进行宏观调控和间接扶持。最典型的代表就是美国加州的“硅谷”和波士顿的“硅路”(128号公路产业带)。但自克林顿入主白宫以后,开始强调政府对关键产业的直接干预,采取官(联邦政府、州政府)、产(企业)、学(科研机构和大学)联合研究开发生产机制,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典型代表为北卡罗来纳州的三角研究园。

  二是以政府为主导,市场自主创新为辅的发展模式。

  该模式又可以分为科学城和技术园区两种类型。科学城型模式具有行政区域的特点,通常由政府进行规划建设,把大批研究机构和科学专家集中在高质量的城市空间,实现科研开发协同发展。典型代表为日本的筑波和韩国的大德等;技术园区型模式类似于新型的产业行政区划,更具政府行为色彩。其目标是在某一划定的地区集中兴建一批高新技术公司,以提升该地区的国际竞争力和追求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典型例子有台湾的新竹、法国的索菲亚•安蒂波里斯和英国的剑桥。
高新技术产业

  虽然上述两种发展模式的管理主体和运作方式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在促进产业发展方面有许多共性值得关注:

  第一,政府的支持和干预不可或缺,通过制定产业政策促进行业发展。

  美国几乎每一任总统都有其独特的政策来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如肯尼迪的宇宙开发计划、尼克松的十年攻克癌症战略计划、里根的星球大战计划等;美国对符合其产业政策的企业产品实行保护性购买政策,如国防部购买航空产品、电子产品促进了硅谷和硅路的崛起;美国政府还通过直接资助、信息和网络外部支持的方式培育各类孵化器,促进企业成长。日本在“科技创新立国”战略指导下,制定完整的法律体系、积极倡导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特定目标产业,并通过限制进口来保护、推动本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第二,通过各种财税优惠政策,增强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美国联邦政府实行风险投资税收减免政策,如对风险投资所得的60%免税,剩余40%减半征收所得税,企业为建立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提供的资金免交所得税等。美、日、欧盟等发达国家都实行设备“加快折旧、特别折旧”制度,以减轻企业税负、强化资本积累、鼓励企业投资、促进设备升级、加快技术进步、化解产能过剩,提升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第三,鼓励各种资源投入研发工作,积极扶持引导研发方向。

  从研发投入看,研发占GDP的比例呈逐步上升趋势,近几年日本研发投入都在3%以上,美国、欧盟均超过了2%。从经费来源看,美国、日本的企业投入比例越来越大,欧盟的企业与政府基本持平,政府往往通过财政拨款、投资补贴、风险投资等方式,直接介入高新技术产业的研发工作之中。从经费支出来看,美国侧重基础研究、创新研究和合成研究,日本侧重应用研究、生产研究和作业研究,欧盟则是研究与应用并重。

  第四,高度重视对高科技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

  在人才培养上,美国加强了对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的投入,注重创造力的培养,重视与市场的紧密配合;日本大力培养科技实用人才和尖端人才;欧盟积极倡导产学研合作,实施青年人才计划。在人才吸引方面,美国不断修订《移民法》,“绿卡”是其吸引人才的重要措施;日本用高薪在全球范围内广招贤才,实施积分制移民制度等;欧盟则实施“蓝卡”吸引外国高科技人才。在人才使用方面,美国强调民主竞争,充分发挥人才的创新精神和工作热情;日本强调以人为本,一般实行终身就业制;欧盟则强调人才流动机制,以适应市场化、国际化的要求。

如有疑问,无须注册马上在线咨询 点击在线咨询

相关阅读

知识产权贯标
  • 免费服务热线:

    周一至周日 8:00-22:00

    156-0297-2092

  • 微信扫描

    即可开始对话

    找知道客服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