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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深圳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开始申报了!

2019-07-04 15:32 找知道咨询集团

  请确认公司是否“按一般贸易方式、边境贸易方式进口设备”,如没有购买进口设备,将不符合申报此项目。

  一、申报条件核实

  1、在《中国信用网》查询,确认公司近五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2、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送统计资料。

  3、投资项目已进行核准或备案。

  4、进口设备属于《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中的产品(不含旧品)。

  5、《进口货物报关单》的申请企业和收货企业都是同一单位。

  6、进口设备在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完成进口报关(以海关结关日期为准),并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

  7、进口设备未列入《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12年调整)》。

  8、符合申报条件的进口设备术总额不低于20万美元。

  二、申报材料准备

  1、企业主营产品属于进口“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需要办理、提供《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含进口设备清单),不属于则无需办理和提供。

  2、收集好整理《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及《进口货物报关单》。

  3、《进口货物报关单》或《付汇凭证》以非美元作为计价币种。

  4、进口设备对应《目录》中对进口产品有技术参数要求的,需提供列明商品技术参数的进口合同或产品说明书。

  三、资质标准

  1、贴息本金。以符合规定条件的产品或技术的进口金额乘以人民币汇率计算。申请项目汇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19年6月30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计算依据。

  2、贴息率。按照不超过2019年6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近一期人民币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3、贴息金额。按照贴息本金乘以贴息率计算,每户企业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对贴息总额低于50万元的地区和中央企业不予安排贴息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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