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9 19:25 找知道咨询集团
申请深圳市龙华新区产学研科技合作项目资助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龙华新区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产权关系明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五)从事高新技术领域科技开发和成果转化、产业化的科技型企业;
(六)合作项目与申请人所从事行业紧密相关,项目周期不超过两年;
(七)合作单位为海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世界500强企业,且具备开展合作项目的基础和条件;
(八)申请人与合作单位签订《技术开发(合作)合同》或《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明确合作形式、内容、时限、金额、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等;
(九)申请人研发资金充足,具备良好的产业化条件;
(十)上年度纳税额不低于300万元。
以下活动不予支持:
(一)申报单位代理、销售境外技术或者产品;
(二)合作方不参与合作研究。
产学研科技项目资助标准:
对产学研科技合作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研发总投入的50%、最高100万元的资助。
申请项目已享受同级政府同类财政资助的,不再给予资助。
产学研科技项目申请材料:
申请产学研科技合作项目资助的单位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龙华新区科技计划产学研科技合作项目资助申请书》;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签名样式;
(三)可以证明项目技术水平的相关材料;
(四)企业上一年度的年度审计报告及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注册未满一年的企业可提供验资报告);
(五)申请人与合作单位签订的合同;
(六)税务部门出具的统一格式的分税种的单位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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