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高新技术企业概述:
中山市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中山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居民企业。中山市高新技术企业是中山为重点支持中山某些企业发展而设立的一项认定类资质,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及政府补贴。
中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一项“系统化+专业化”的工作,所以提前了解清楚中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时间、税收优惠政策、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等尤为重要。
一、2019年中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时间
2019年高企申报认定分2批次,其中:
第一批网上系统截止时间为6月29日,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7月6日;
第二批网上系统截止时间为8月17日,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8月24日。
二、申请2019年中山高新企业认定税收优惠的好处
1.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20 万元补助;
2.企业产品通过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每个产品补助3000元。
3.对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的,一次性给予补助5 万元。
4.对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且尚未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整体迁移到中山市并报备省科技厅核准的,每家给予补助30 万元。
5.对处于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到中山市并报备省科技厅核准的,每家给予补助60 万元;三年内年营业收入提升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每家再给予补助60 万元。
6.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军工四证”(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书或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有效证书两个以上的,每个证书按50 万元一次性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200 万元。
7. 强化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金融扶持力度,促成一批优质创新项目加速转化,企业按照《中山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规定流程被纳入风险准备金项目池,对于已经偿还科技贷款本息的项目,贴息标准为:
(1)对处于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最高可按实际支付利息的60%给予贴息,单笔贷款贴息的最高额度为100 万元。
(2)高新技术企业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要求近两年内注册)进驻到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成为在孵企业的,该在孵企业的科技贷款项目最高可按实际支付利息的70%给予贴息,单笔贷款贴息的最高额度为100 万元。
(3)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的在孵企业,被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或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其科技贷款项目最高可按实际支付利息的80%给予贴息,单笔贷款贴息的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4)“中山创客·国际孵化器”的在孵企业或在孵项目,最高可按实际支付利息的90%给予贴息,单笔贷款贴息的最高额度为100 万元。
三、2019年中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 万元(含)、5,000 万元至2 亿元(含)、2 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分别不低于5%、4%、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评分表达到70%以上);(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四、中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
1.带水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阳光政务平台”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上一年度1 月份、3 月份、9 月份、12 月份共4 个月份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人数汇总数截图或社保缴纳人数证明材料(只需汇总数,加盖企业公章)。本企业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4.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章的近3 个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表一及与企业不征税收入相关的附表等)复印件。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 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实际年限不足3 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企业自行选择符合要求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 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58费用(经营不足3 年的企业,按实际年度出具审计报告)和近1 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7.研究开发活动材料:项目名称、项目组成员、项目立项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结题验收报告等。
8.有效知识产权材料:知识产权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官方网站上公布的摘要,通过转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等材料。
9.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成果来源可从专利、技术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转化结果可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10.研发组织管理水平材料:研发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研发机构建设及设备设施、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创新创业平台建立情况;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等材料。
11.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材料:判断该产品(服务)为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依据及理由、高新技术产品的核心技术情况、产品指标及在同行业的先进性、是否为主要高新技术产品等材料。
12.出具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的中介机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全年月职工平均人数、注册会计师人数等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附在专项审计报告后。
13.纸质申报材料需胶装,书脊打上申报单位名称,双面打印,编制页码。
五、中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流程及系统注册说明
自2018年起,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平台开展。企业需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省网上办事大厅和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具体程序如下:
1.企业需先在国家高企工作网(用于注册、备案和企业更名)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选择中山市科技局作为注册机构,经审核后激活账号。请勿重复注册。
2.企业在省网办平台以“单位注册”为类型注册。注册的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系统注册号(国家高企工作网上注册后获取,长度为19或22位)等须与国家高企工作网一致。
3.企业在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须在省阳光政务平台上注册。注册的单位名称和系统注册号必须与国家高企工作网、省网办平台一致。请勿重复注册。省阳光政务平台2018年申报模块开放申报时间从5月18日起。
4.绑定帐号。企业登陆省阳光政务平台后,在“个人帐号管理”页面,按照操作提示,将本账号与在省网办平台上的帐号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才能申请高企认定。
其他事项:
2015年通过高企认定今年到期的企业,按照认定办法须再提出高企认定申请。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完成高企变更名称程序后再申报。
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按规定取消其高企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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