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9 16:31 找知道咨询集团
上一年度产值50亿元以上75亿元以下的企业。
2.扶持标准:
(1)首次超过50亿元产值的企业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两年拨付,每年250万元,如果第二年产值为50亿元以下则取消剩余250万元的奖励;
(2)首次超过50亿元产值的企业如果申报年度产值增长达22%以上,按增长部分的1%给予奖励,不超过企业对龙岗区地方财力贡献增长部分的60%,最高1000万元;
(3)50亿元以上产值的企业如果申报年度产值增长达20%以上,按增长部分的1%给予奖励,不超过企业对龙岗区地方财力贡献增长部分的60%,最高1500万元(不含首次超过50亿元产值的企业)。
(三)30亿元以上的骨干企业专项扶持。
1.扶持范围:
上一年度产值30亿元以上50亿元以下的企业。
2.扶持标准:
(1)首次超过30亿元产值的企业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两年拨付,每年150万元,如果第二年产值为30亿元以下则取消剩余150万元的奖励;
(2)首次超过30亿元产值的企业如果申报年度产值增长达22%以上,按增长部分的1%给予奖励,不超过企业对龙岗区地方财力贡献增长部分的60%,最高500万元;
(3)30亿元以上产值的企业如果申报年度产值增长达20%以上,每年按增长部分的1%给予奖励,不超过企业对龙岗区地方财力贡献增长部分的60%,最高1000万元(不含首次超过30亿元的企业)。
(四)10亿元以上的骨干企业专项扶持。
1.扶持范围:
上一年度产值10亿元以上30亿元以下的企业。
2.扶持标准:
(1)首次超过10亿元产值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首次超过10亿元产值的企业如果申报年度产值增长达27%以上,按增长部分的1%给予奖励,不超过企业对龙岗区地方财力贡献增长部分的60%,最高300万元;
(3)10亿元以上产值的企业如果申报年度产值增长达25%以上,每年按增长部分的1%给予奖励,不超过企业对龙岗区地方财力贡献增长部分的60%,最高600万元(不含首次超过10亿元的企业)。
第六条 “龙腾计划”—— 工业高成长性企业专项扶持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亿元级企业专项扶持。
1.扶持范围:
上一年度产值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且申报年度产值增长达25%以上的企业。
2.扶持标准:
按增长部分的0.5%给予奖励,不超过企业对龙岗区地方财力贡献增长部分的60%,最高300万元。
(二)规模以上企业专项扶持。
1.扶持范围:
上一年度产值1亿元以下且申报年度产值增长达30%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
2.扶持标准:
按增长部分的0.5%给予奖励,不超过企业对龙岗区地方财力贡献增长部分的60%,最高40万元。
第七条 “龙腾计划”——“500强”及深圳工业百强企业专项扶持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500强”领军企业专项扶持。
1.扶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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