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08 11:16 知天下咨询集团
一、申报公示的企业范围
符合《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报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2017年公示为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的企业可自愿申报继续公示;未申报继续公示的,原认定期满后自行失效。
二、申报公示的程序
(一)企业申报
自愿申报的企业,登录“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系统2019年2月15日开放)。在申报系统中下载填写好《申报表》,向企业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提交《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书式材料。
(二)县局核实
县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对企业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对,并逐家实地核实企业相关情况。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向各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推荐。
(三)市局审查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对县局推荐的企业,通过网上核对、实地抽查、征求意见等方式,对申报企业是否符合《办法》的标准要求进行审查,按通知要求向省局推荐。
请各市局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下列材料上报省局:
1、市局推荐的新申报和继续申报企业名单的文件;
2、《新申报、继续申报2019年度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推荐汇总表》的电子表;
3、企业越级申报相关证明材料及市局认为应该上报省局的情况说明。
企业提交的其他书式材料,由各市局保存备查。
(四)省局公示
省局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对市局推荐的企业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同时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对符合公示条件的申报企业,通过全省统一的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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