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8 15:36 找知道知识产权
一、作品著作权登记政策依据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埔府规〔2018〕14号)
二、申请影视作品著作权登记的条件
在穗埔府规〔2018〕14号文生效期间(2018年8月23日至2025年8月23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和机构:
1、在本区注册登记、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有实际研发、生产、经营行为,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
2、本区注册的,以推动知识产权发展为目的,并由区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组织;
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有多个权属人时,应由登记证书上的第一著作权人提出申请。
三、申请影视作品著作权登记的时间
申请人应当在取得相关证书后6个月内向政策兑现系统提出申请并递交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政策兑现”窗口在每年的 2、5、8、11 月最后五个工作日定期集中受理。集中受理事项以当批次规定的最后收件日作为正式收件日期。
四、申请影视作品著作权登记的资助标准
获得其他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后资助150元/件,同一法人每年申请其他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不超过500件。
五、申请影视作品著作权登记的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影视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申请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4、影视作品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上述事项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资金批复要求,提供以下拨款材料一式两份,提交拨款材料时还需同时将《政策兑现事项受理回执单》交回“政策兑现”窗口:
1、企业出具的收据(客户联原件一份,加盖财务专用章,附复印件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2、企业申请资金拨付的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1.申请人申请多项资助的,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上按一个事项进行申请
2.请经办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供现场核验。
六、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 3 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3 楼 C区 349 号窗口)
联系电话: 82114062
邮箱: zcdx@gdd.gov.cn
七、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黄埔区知识产权局)
联系电话:82509051、82111940
八、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周 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3: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九、办理时限
21个工作日(形式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实质审核时限:7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5+4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十、申请影视作品著作权登记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访问 http://zcdx.gdd.gov.cn 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同时链接到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http://219.146.83.34:4004/portal)在线填报《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申请表》并下载打印。申请人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政策兑现”窗口对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下载打印《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
(二)对材料齐备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策研究室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 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实质审核通过后,出具批复并转交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政策研究室通知申请人前往“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申请资金拨付的函、收款收据。同时将《政策兑现事项受理回执单》交回“政策兑现”窗口。政策研究室收齐上述资料后转交业务主管部门。
(四)业务主管部门收到同批集中受理事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金拨付的函、收款收据后再统一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五)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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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作品也属于知识产品,保护自己的创作是每个创作者应该做的,如何通过法律手段来有效保护自己的影视作品不受侵害呢?办理影视著作权登记才是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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