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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深圳第二批扶持计划(直接资助、股权资助、贷款贴息方式)申报指南

2018-10-22 15:25 知天下咨询集团

  项目名称:

  深圳市生物医药产业2018年第二批扶持计划(直接资助、股权资助、贷款贴息方式)

  申报时间:

  截止至2018年11月23日

  部门: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重点支持领域

  (一)精准医疗领域。重点支持生命信息采集、计算、分析等关键设备和配套产品,以及生命科学合同研发服务和基因组、蛋白质组、代谢组等生命信息服务等。免疫细胞治疗、基因治疗、个性化用药等个体化治疗服务。健康干预、慢病管理、心理健康咨询等特色健康管理服务,以及数字化健康管理设备和产品等。

  (二)医学工程领域。重点支持医学影像设备、先进治疗设备、医用检查检验仪器、植介入产品、移动医疗设备等。

  (三)医药领域。重点支持新型疫苗、生物技术药、化学药品与原料药、现代中药等。

  (四)生物农业领域。重点支持生物育种,生物农药,生物肥料,生物饲料,生物兽药、兽用生物制品及疫苗等。

  (五)生物制造领域。重点支持生物化工产品、特殊发酵产品、海洋生物活性物质及生物制品等。

  (六)照护康复领域。重点支持老年人用便携式医疗设备、照护康复产品和服务信息网络,专业康复训练器材与辅助器具、残疾人专用保健用品、义肢及矫形产品。

  二、资助对象

  在深圳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股权资助

  三、受理类别及资助标准

  (一)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提升扶持计划:事前资助。综合评审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的,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资金须全部用于建设投资和研发费用,其中用于建设投资的比例不低于资助金额的50%,研发费用只能用于科研材料及事务费支出。

  (二)市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升扶持计划:事前资助。综合评审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的,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资金须全部用于建设投资和研发费用,其中用于建设投资的比例不低于资助金额的50%,研发费用只能用于科研材料及事务费支出。

  (三)高技术产业化扶持计划

  1、高技术产业化股权资助方式:资助资金分为财政资助资金和直接资助资金两部分,合计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1)财政股权资金原则上为社会专业股权机构投资资金的50%,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财政股权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或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财政股权资助遵循与合作机构资本“同股同权、共进共退”的原则,入股价格由合作机构确定,共同退出的价格根据市场评估价确定。

  (2)直接资助资金根据第三方评审机构对项目综合评估结果确定,评审结果为通过的,按照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2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评审结果为不通过的,不予以直接资助。资助资金须全部用于申报项目建设投资,不得用于其他费用支出。

  2、高技术产业化贷款贴息方式:财政资金原则上对单个项目的贷款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认定的贷款利率为贷款合同中约定的贷款利率(合同有效期最长追溯至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度),贴息额度为贷款利息总额的70%,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3、高技术产业化事后资助方式:综合评审得分60分以上(含60分)的,业务处室予以立项备案。项目单位须先自行投入资金组织实施项目,待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业务处室验收后,按照经专业审计机构审计后确认的项目总投资的20%予以事后资助,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若项目单位逾期未申请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已立项备案项目不予扶持。

  (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扶持计划:事后资助。对我市企业研制的同品种全国前三家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按经专业审计机构审计后确认的费用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他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按经专业审计机构审计后确认的费用的3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五)新产品新技术示范应用推广扶持计划:事后资助。1、对化学药品(第1.1、1.2类)、生物制品(第1类)、中药及天然药物(第1类),进入I、II、III期临床试验以及取得药品注册许可并上市销售的,按照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后确认的费用给予资助,分别最高不超过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对委托本地临床试验CRO机构组织或在本地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试验的,资助上限再分别提高200万元。

  2、对化学药品(第1.3-1.6类及第2类)、生物制品(第2-5类)、中药及天然药物(第2-6类),进入I、II、III期临床试验的以及取得药品注册许可并上市销售的,按照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后确认的费用给予资助,分别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对委托本地临床试验CRO机构组织或在本地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试验的,资助上限再分别提高100万元。

  3、对完成临床试验并取得注册证的医疗器械,按照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后确认费用的40%给予资助,二类医疗器械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三类医疗器械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六)国际市场准入认证扶持计划:事后资助。按经专业审计机构审计后确认的费用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七)高端论坛和展会扶持计划:事后资助。

  1、高端论坛扶持项目:按经专业审计机构审计后确认的费用给予全额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展会活动扶持项目:按经专业审计机构审计后确认的费用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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