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2 13:35 找知道咨询集团
一、备案对象和原则
(一)备案对象:广东省辖区内农业类科技孵化器、农业众创空间及各类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
(二)备案原则:按照成熟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推荐产业带动能力强、创业培育孵化水平高、带动农民脱贫增收效果显著的“星创天地”择优进行备案。
(三)备案管理:经批准备案的“星创天地”将由省科技厅统一向社会公布,并挂相应的牌匾,纳入全省孵化育成体系管理。
二、备案条件
(一)具有明确运营主体。
运营主体原则上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如农业科技园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各类涉农园区(基地)、农业类专业镇、农业类孵化器、高校、科研院所、涉农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农村科技特派员服务站、涉农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国家和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类专业镇共建。
(二)具有明确发展定位。
立足地方农业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发展和品牌提升。面向科技特派员、大学生、返乡下乡人员、职业农民等创新创业主体提供农业创新创业一站式开放性综合服务。孵化农村新业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村产业融合与新型城镇化的有机结合。
(三)具备基本办公条件。
具备“互联网+”网络电商平台(线上平台)或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线下平台)1个,具备一定规模和面积的固定办公场所、服务场所和试验用地,及其他创业创新活动所必须的材料、设备和设施服务。
(四)具有多元化人才服务队伍。
有一支结构合理、熟悉产业、经验丰富、相对稳定的创业服务团队和创业导师队伍,能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培训。
(五)具有良好政策支撑环境。
当地政府支持“星创天地”建设,并在财税、金融、土地流转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六)已注册并启动运营3个月以上,运营良好,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具有一定数量的创客聚集及创业企业,年协议入驻的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不低于3家。
三、备案材料及要求
(一)备案材料包括:广东省“星创天地”备案表,及相关附件;
(二)材料要求:
1.备案名称为“名称+星创天地”,已备案的国家级和省级“星创天地”不再备案。
2.备案表及附件等书面材料一式3份,电子版一式1份。
四、报送时间
2019年7月30日前寄送书面材料至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电子版发联系邮箱。
如有疑问,无须注册马上在线咨询 点击在线咨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培育发展工业通信业...
各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实施方案》(穗科规字〔2019〕2 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19年企业研发后补助...
按照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相关部署,省科技厅现启动申报2019~2020年度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和专项科学考察项目。本领域将围绕关系广东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
申报时间:2019年7月4日至2019年8月3日 扶持方式:择优扶持。 学科类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事前无偿资助最高一次性资助300万元/个 企业类重点实验室建设:事...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高标准完成年度规上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任务, 2019年继续开展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
周一至周日 8:00-22:00
156-0297-2092
即可开始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