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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关于申报2019年度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的通知

2018-09-10 15:43 找知道咨询集团

  深圳一直是一个吸引人才的好地方,对于人才引进提供各种优惠政策,为高端人才创业提供优良的环境。2019年深圳市对各区人力资源局、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机构人事局、前海管理局、各留学生公司的人才创业补助已经出来了,中国高新企业与知识产权服务网找知道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下留学人员的人才补助相关条件和要求。希望能够帮到有需要的企业单位去做好申报准备,如果有疑问欢迎大家致电咨询,咨询来电:158 1553 0621(庞小姐)

  依据《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6〕10号),现就申报2019年度留学生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请资格

  (一)申报创立公司资助主体是来深创立公司的留学生,并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获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2.任职所属公司法人代表,或是关键管理岗位(副总经理以上职位),或是技术负责人(技术总监以上职位);

  3.留学人员一定为公司股东,拥有企业股份折算人民币多于30万元;

  4.所属公司属我市主要帮扶和发展的产业;

  5.所属公司具备与申报项目一致的场所、研发设施和工作员,且经营正常;

  6.所属公司注册创立时间须在2016年5月1日(含当天)至2018年10月30日(含当天)期内。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申请:

  1.申请者或是申请企业因违反规定已经接受调查解决;

  2.申请者或者申报企业有严重老赖行为;

  3.申请者或者申请企业开展的项目有知识产权异议;

  4.申请者或者申请企业有别的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要求的行为。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驳回重复资助: 

  1.申请者或者申请企业曾得到深圳市留学人员来深创立公司前期费用补助;

  2.申请者或者申请企业曾得到深圳市科技主管机构下发的科技研发资金中的留学人员创立公司资助、境外高端人才创业创新资助等。

  二、资助等次及规范

  适用以上申报基本条件的留学人员,能够依照以下要求申报创立公司资助:

  (一)一等资助100万元。申请者须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或是在国(境)外从业博士后科研工作1年以上,具备在国(境)外5年以上学习或是工作经验,拥有所属企业股份折算人民币100多万元,具备关键自主知识产权。所开展的项目技术先进、有效、有重大成果。

  (二)二等资助50万元。申请者须在国(境)外获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者为访问学者,具备在国(境)外3年左右學習或是工作经验,拥有所属企业股权折算美元50多万元。所进行的顶目工艺优秀、行得通,具备开拓性。

  (三)三等支助30万元。申请者须在国(境)外获得学士左右学历或是为访学,具备在国(境)外1年以上学习或者工作经验,所进行的项目具备创新性和可行性。

  (四)经专业人士评判,非常出色的顶目,可给以最多500万元的资助。

  三、申报系统

  (一)申报公司请登陆“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申报系统(网站地址:https://hrsspub.sz.gov.cn/lxrysb/)提交申请,按规定进行有关数据填报工作(申报系统服务支持热线:0755-88892919-1)。

  (二)申报公司应当向注册地辖区人力资源主管单位(指各区人力资源局,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前海管理局,下同)递交有关材质(体系申报进行后只能递交)。片区人力资源主管单位审理企业申报,对其递交的纸版材质开展评审,出示审核意见后报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并登陆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电子政务平台(网站地址:http://61.144.226.149/),对公司递交的电子信息开展审批汇报。

  (三)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统计申报材料并进行审核(同时由市科技创新委审查核实是不是属于重复资助项目),组织行业专业人士分行业对核查根据的企业申报项目开展情况属实审查,情况属实审查按评分高低排列顺序,并依据当年度申请公司总数取一定占比的公司加入专业人士当场审查。依据专业人士当场审查评分高低排列,按当年度申请公司总数取一定占比的公司进到走访调查。

  (四)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融合实地审查评分和实地调查状况,拟订创立公司资助名册,报市财政部门查重并复核,经市财政部门允许后,根据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反应的状况和问题,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做好调查核实,并提供考察报告,如有不满足资助要求的,撤销申报人员得到补助的资格。

  (五)公示后,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应当下达补助资金资助通知。

  (六)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再度审查获资助申报企业标准后,与获资助的留学人员签署《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使用合同书》。

  (七)获资助留学人员公司应当在银行开立监管账户,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依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一次性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八)创立公司资助资金派发至获资助留学人员公司监管账户后,由辖区主管机构对获资助企业的资助款使用情况、公司及项目发展情况做好中期验收和走访调查,验收結果作为监管账户资助款项再次付款的依据。

四、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申请表》(公司在申报系统完成申报后自动生成,请用A4纸竖版打印);

  (二)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三)企业申报本月的商事主体备案及备案信息查询单(包含基本资料、经营许可资料、董事信息、成员信息4张表,可自行登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商事登记簿查询”栏目打印);

  (四)商业策划书或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无模板);

  (五)科研项目或成果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六)知识产权、版权证件(影印件)或专利权承诺书;

  (七)留学人员履历。

  以上材料均需一式五份并装订成册,同时按申报系统规定分别上传扫描文件;全部材料和影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公司公章,并带上复制件供辖区人力资源主管单位检验。

  五、其他事宜

  (一)申报系统将于2019年5月1日开始受理申报,2019年5月31日结束网上申报。申请企业须确认申报系统中申报材料成功提交,保证各类数据真实、准确,最晚于2019年6月7日前到辖区人力资源主管单位受理窗口递交纸质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辖区人力资源主管单位须于2019年6月17日前,将辖区内申报公司的网上申报信息及纸质材料一同上报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人才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6075室)。

  (三)达到本通知要求标准的,不视作已得到资助资格;最后是否拿到资助,须经专业人士评审后择优确认。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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